当前位置:首页 > 队伍建设 > 正文
厚植检察工作的群众基础
发布时间 : 2018-12-14 15:40
来源 : 罗定市人民检察院
浏览次数 : 1723 【字体:
背景颜色:
分享到:

厚植检察工作的群众基础

罗定市人民检察院  陈柱国

 

群众路线是我们党的生命线和根本工作路线。群众基础是我们党开展一切工作的基础。检察工作是党领导人民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所做工作的重要组织部分。开展检察工作同样离不开群众基础。因此,打造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检察院必须厚植检察工作的群众基础。

厚植检察工作的群众基础,必须牢固树立为民的理念。法治社会所追求的不是塑造一个法律精英阶层,而是努力营造一个全民共享的公平正义的社会环境。要将这个社会环境营造出来,需要所有法律工作者将法之精神、法之要义、法之规定通晓于普罗大众,提高广大群众的法治意识和法律水平,使群众能够自觉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并在过程中最大限度地感受到公平正义。检察机关是法律监督机关,检察人是法律共同体的重要组织部分,检察工作天然具有为民属性。检察人只有准确把握检察工作的为民属性,牢固树立为民的理念,才能充分发挥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能作用,守护这个社会的公平正义。

厚植检察工作的群众基础,必须拓宽为民检察的途径。一直以来,检察人都奉行“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为民宗旨,积极履行职责,维护群众权益。但检察工作在群众特别是基层群众中的认知度、认同感和满意度都不算高,检察人仍未走出群众心目中那种既神圣又神秘的印象。这个中很重要的原因是我们为民检察的途径少,群众通过我们的工作获得的司法红利不多,检察工作与人民群众的期待还有一定的差距。因此,要厚植检察工作的群众基础,就必须拓宽我们为民检察的途径,增强群众从检察工作中获得的司法红利。我们要认真审视我们每一项业务工作,看看有哪些服务群众的措施可以创新,哪些为民检察的机制可以完善,找准切入点,打造为民检察工程,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让群众能够真正在每一个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厚植检察工作的群众基础,必须增强为民服务的本领。在开展检察工作过程中,我们发现,有些同志只愿意坐在办公室里埋头办案,而很少到群众中去开展工作;而有些同志虽然能够走进群众,但处理问题和事情方式方法比较简单粗暴,达不到让人民群众满意的预期效果。这一来是因为他们的为民意识还不够牢,二是因为他们为民服务的本领还不够强,存在“本领恐慌”的现象。因此,要厚植检察工作的群众基础,提高检察工作的人民满意度,还要增强我们干警为民服务的本领。要通过思想教育、业务培训、心理辅导、情景引导等多种方式,提高检察干警的政治品质、法律水平、业务能力和与群众交流的能力等综合素质,使我们的干警在为民办事过程中能够游刃有余,取得人民满意的成效。

未经授权,严禁转载!
分享到:
相关文章
版权所有(c) 罗定市检察院 ,未经许可 不得擅自复制、镜象 网站地图
主办单位: 罗定市检察院  承办单位: 罗定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罗定市检察院 制作和维护   
ICP备案: 粤ICP备09004295号    网站标识码:4453810038    公安备案: 粤公网安备 4453810200000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