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两学一做学习教育 > 正文
新时代,新检察
发布时间 : 2019-03-01 15:59
来源 : 罗定市人民检察院
浏览次数 : 3170 【字体:
背景颜色:
分享到:

新时代,新检察

罗定市人民检察院  陈乃理

“立检为公、执法为民”是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的根本宗旨在检察工作的具体体现。2018年,是检察机关恢复重建40周年,也是检察机关检察机关反贪污贿赂部门转隶的第一年,是国家监察体制和司法体制改革重要的一年,注定是中国司法史上的不平凡的一年,中国的检察事业进入了新时代,检察机关面临的前所未有的困难和挑战,我们要抓住机遇谋发展,乘势而上,自我革新,奋发有为,勇于进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打造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检察机关。

2017年,《人民的名义》红遍大江南北,我们记住了反贪局局长侯亮平,人民群众也因此更加深刻了解检察机关的功能和作用,但长期以来,人民群众对检察机关认识是抓贪官的,遇到贪污贿赂的情况就马上想到检察机关,想到举报贪官。这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反贪工作在检察机关的地位,同时也反映了人民群众对检察机关的片面认识。检察机关不仅仅有反贪反渎预防等部门,同时检察机关还承担着侦查、起诉、控诉等司法执法者的职责。在检察机关转隶之前,检察机关把很多的人力、物力都投入到反贪工作中,反贪部门成为检察业务考核的重要指标,也容易出成绩,很多领导都是从干反贪工作走上领导岗位。反贪工作在公务员队伍有很多的震慑力,也让检察机关有很多大的威信,检察机关的工作人员无论去到哪里都会受到特别尊重的,同时对公职人员有很大的震慑作用,检察机关在人民群众的地位和作用地位也很高,但同时也掩盖了检察机关的其他职能的存在,法律监督工作也没有显著突出。但随着国家司法体制改革、监察体制改革的发展,检察机关的反贪、反渎、预防部门转隶给监察委,检察机关在新时代面临新发展的问题,机构设置面临着新的调整,面临着新机遇、新挑战、新发展。检察机关要在法律监督主业上提供满足人民群众更高需求的丰富的检察产品,并不断提升产品质量,让人民群众增强实实在在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面对司法体制改革、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诉讼制度等改革叠加,检察机关进入新时代,面临新形势、新要求、新机遇、新挑战、新发展,但机遇大于挑战,发展大于困局,站在新的历史起点,我们有了新的使命、新的担当、新的作为,作为长岗坡发源地的检察机关,我们要发扬“为民、担当、苦干、创新、奉献”的长岗坡精神,把长岗坡精神融入到检察事业发展过程,要有一种开天辟地、敢为人先的首创精神,信念坚定、百折不饶的奋斗精神,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奉献精神开拓检察事业新发展,促进检察事业改革发展,努力争当新时代检察人,开创检察事业新发展,打造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检察院。

新时代检察,要政治过硬。新时代检察院,要提高政治站位,要始终坚持党的领导,确保检察工作的正确方向。在检察队伍、检察业务等各项建设中体现和贯穿党的领导,始终把检察工作置于党的绝对领导之下,把对党的忠诚放在首位,把加强和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作为必须履行的第一政治责任。要加强政治意识学习,讲政治、谋大局、促发展,要始终坚持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政法思想作为新时代检察工作的思想旗帜和行动纲领,贯穿到谋发展各方面、全过程,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自信,牢牢把握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的宪法定位不动摇,加强对新时代检察工作发展重大问题的专题研究,坚定不移探索、创新、践行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道路。

新时代检察,要队伍过硬。要全面提升检察人员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加强检察队伍检察,打造让党放心,人民满意的检察队伍。强化法律监督,做好办案工作,检察人员的能力素质是基础,也是保证。要通过完善业务机构设置、细化专业化的办案模式,以专业化推进检察人才队伍建设。检察人员不仅要做公正司法的专业人士,更要努力去做推进社会主义法治的建设着。不能只是熟悉法律,或者空泛地去讲政治,而要思考怎样通过我们的工作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的以人民为中心充分体现在办案实践中,通过办案去彰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去引领社会风尚。要把教育培训作为提升素质能力的重要途径,突出检察人员的实际需求,缺什么补什么,让检察官教检察官,提升培训实效。与此同时,从严治检这一手时刻也不能放松,加强检察队伍党风廉政建设,营造检察机关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新时代检察,要业务过硬。检察机关国家法律监督机关的宪法定位,是党领导人民在探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上的坚定选择,也是对检察机关在党和国家大局中使命和责任的最高赋予。检察机关要忠诚履职,善当重任,才能不辜负党和人民的信任。检察机关要更多的精力和时间投入到办案业务上,专心办案,以办案为中心,在办案中监督、监督中办案,坚持以事实为依据,法律为准绳,坚持“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严格把握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在办案中不断总结经验教训,提高办案质量效率、提高监督效果,坚持以做到办案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把每个案件办成“铁案”,经得起历史考验、法律考验和人民的考验,“让人民群众在每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作为办案过程中的工作最高要求和法律人终极的奋斗目标,积极化解社会矛盾,构建和谐社会,在办案方面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要坚定信心、保持定力,牢牢把握宪法定位,坚持以办案为中心,坚持监督与办案相统一,做实做强做优新时代法律监督工作,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更丰富内涵、更高要求的美好生活需要。

 新时代检察,要普法宣传。检察机关负有“谁执法谁普法”的重大责任,既要严格公正规范文明司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向社会传递宪法法律的精神和价值,也要紧密结合司法办案,加强宪法法律宣传教育,使广大人民群众真正认识到宪法不仅是全体公民必须遵循的行为规范,而且是保障公民权利的法律武器,使宪法真正走入日常生活、走入人民群众。要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制度”检察人要在办案中要充分做好以案说法的工作,利用办案各个环节主动向当事人等诉讼参与人进行释法说理。法律文书应当围绕争议焦点充分说理,深入解读法律。不断总结研究,制发典型案例,用典型案例向社会宣传法律知识,宣传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更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更好保障实现人民群众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同时,要做好检察宣传工作,通过“检察开放日”、检察机关进机关、学习、机关、企业服务社会、检察官说法,把检察工作成果尤其是司法改革的成果传播好,让更多的人民群众了解新时代检察院。

      新时代检察,要提高理论水平。理论是实践的先导,理论可以更好指导实践,实践为理论提供更好的基础。作为新时代检察人要围绕办案这个中心,总结办案过程中的制度和实践遇到的困难和难题,立足我国国情和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着眼于对实际问题的理性思考,着眼于新的实践和新的发展,不断深入研究和回答检察工作一系列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坚持理论研究与实际运用有机结合,努力为检察工作、法治实践提供更好更多的理论产品,为开创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道路提供意见和建议。
未经授权,严禁转载!
分享到:
相关文章
版权所有(c) 罗定市检察院 ,未经许可 不得擅自复制、镜象 网站地图
主办单位: 罗定市检察院  承办单位: 罗定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罗定市检察院 制作和维护   
ICP备案: 粤ICP备09004295号    网站标识码:4453810038    公安备案: 粤公网安备 4453810200000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