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定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工作宣传资料
近年来,罗定市人民检察院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紧扣罗定发展大局,坚持司法为民,大力开展民生检察工作,有力推进平安罗定、法治罗定建设。
一、做好“检察+重大风险防范化解”文章。围绕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平等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产权,2018年以来,批准逮捕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破坏金融管理秩序、侵犯知识产权、侵犯非公经济利益等犯罪14件19人,提起公诉11件12人。创新工作举措,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建成了12309检察服务中心,建立“检察室-联络站-联络员”三级联络工作机制和派驻镇(街)检察室“一个平台、三个系统”远程指挥系统,构建起立体化信访矛盾化解体系,实现“服务多跨一步、信访少走千里”。 深入开展司法救助工作,办理司法救助案件8件,救助15人,发放司法救助金122000元。不断完善刑事申诉工作制度,邀请人大代表、律师、人民监督员参加刑事申诉案件公开答复会8次,有效促进了社会矛盾纠纷的化解。
二、做好“检察+精准脱贫”文章。依法严厉打击虚报冒领、套取侵吞、截留私分、挤占挪用、盗窃、诈骗扶贫资金犯罪以及扶贫领域腐败犯罪,依法对强抢扶贫物资的犯罪嫌疑人邓某批准逮捕,并以其涉嫌抢劫罪提起公诉。找准司法救助与精准扶贫的切入点,通过国家司法救助程序,向因交通事故致残的国家精准扶贫对象张某海、赖某芳发放司法救助金3万元。积极参与精准脱贫工作,认真做好与太平镇丽塘村贫困户的结对帮扶,定期送温暖、送政策、送项目,组织干警开展结对帮扶活动108人次,协调解决帮扶资金140多万元。
三、做好“检察+生态文明建设”文章。积极服务和保障罗定绿色发展,助推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突出办理了罗定首例污染环境罪案,依法对非法处置危险废物的被告人黎某光提起公诉。充分发挥公益诉讼职能,大力开展生态环境与资源保护公益诉讼,办理该类公益诉讼案件8件,向有关镇街及单位发出检察建议11份,督促相关部门整治公路13公里,清理公路沿线垃圾19吨;督促相关单位整治泷江河、分界河、船步河、泗纶河、加益河水生态环境,促进水资源保护。
四、做好“检察+未成年人保护”文章。成立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专门负责未成年人检察工作。2018年来,批准逮捕涉未成年人案件53件67人,不批准逮捕10件21人;提起公诉62件71人,不起诉2件5人。落实各项保护未成年人工作举措,依法通知法定代理人、合适成年人到场参加讯(询)问68人次;开展社会调查20人次;依法封存5名未成年人犯罪记录;为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指定辩护人提供法律援助53人次。向全市34所中学派出34名检察官担任法制副校长,全面开展“法治进校园”、“模拟法庭进校园”和“关爱祖国未来,擦亮未检品牌”为主题的“检察开放日”活动,有力促进了平安校园建设。